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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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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成立于1985年,是交通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。全处现有在职职工136人,内设办公室、劳动人事科、计划财务科、运输市场管理科、审计稽查科、汽训管理科、汽车维修科、白浪运管所、茅箭运管所、张湾运管所、花果运管所、出租车管理所(目前,茅箭、白浪两所合署办公,张湾、花果两所合署办公),并对全市七个县级运管所实行业务指导。十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是全市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,其管理范围包括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、机动车维修经营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、站场经营、汽车租赁、运输代理、货物配载和信息服务、仓储理货、商品汽车运送等。其主要工作任务是维护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道路运输安全,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市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。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1、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。
2、制定本市行业发展规划,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,建立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制度,合理安排运力,规范站点布局。
3、根据管理权限,行使道路运输经营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的行政许可。协调好各县(市)、各部门各种运输方式、各运输业户之间的横向联系。
4、核定、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各种证、照、牌及票据、凭证、单据等,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。
5、掌握本市道路运输价格、税收、信贷的执行情况,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,按分管权限,提出调整和修改意见。
6、组织实施重点物资、大型物资的运输,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指令性抢险、救灾战略物资运输,并进行监督检查。
7、根据本市运力与运量情况,进行宏观调控,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,组织本市站点规划、布局和建设。
8、负责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、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、汇总和上报工作,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信息的收集、分析、处理、反馈,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。
9、负责本市运输市场的质量、秩序、经营行为、价格执行及使用证、照、牌、单、票据等的监督检查,调解重大运输纠纷。
10、负责本市运政工作和运输行业工作的经验交流的推广,负责组织对运政人员的培训,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发证,负责对运输企业的指导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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